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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赛事-关于举办乐清“中心城区杯” 全省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关于举办乐清“中心城区杯” 全省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责编: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7-14 来源: 点击:9239 次  【打印

一、活动宗旨

通过乐清“中心城区杯”全省摄影大赛,全方位展示近年来中心城区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港湾都市核心区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增强乐清人民对中心城区所出的一批精品建设及地标性景观的认知度和自豪感。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乐清乐成中心城区开

                 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乐清市摄影家协会

                 乐清市时空摄影社


三、征集内容

参赛作品必须是在乐清市中心城区地域范围内拍摄,乐清市中心城区地域范围:东至胜利塘,西至乐琯运河,北起双雁路,南与经济开发区相邻。

围绕三方面进行创作:

1、社会发展类:包括道路、街景、城区新貌等;

2、功能性建筑:包括城市综合体、体育中心、菜市场、学校、精品楼盘等;

3、生态环境类:包括公园、绿道、美化亮化等。



投稿细则

1、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作品要求在要求内容贴近主题,鼓励创新。

2、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黑白、彩色作品均可,组照最多为6张。

3、作品可以在色彩饱和度、对比度方面做一些调整,但不得进行移花接木式的大幅度PS修改。

4、投稿方式:比赛采用图片投稿形式。作品一律制作成10寸,不加任何边框装饰。组照按照顺序在图片背后用胶带纸连接。照片背面粘贴自制参赛表,表格中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拍摄地点、通讯地址,并在备注栏中标明“乐清中心城区杯” 字样。

寄送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郑甘雨收

联系电话:13806861800

联系邮箱:446049131@qq.com

5、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作品将通知传送电子稿(JPG格式、大小3M以上),并在中国乐清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本次比赛获奖作品将作为作者申请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资格之一。


四、截稿时间

2016年9月15日(寄送邮戳日期)。


五、奖项评定

聘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进行评奖,获奖作品将电话通知本人。


六、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6000元及获奖证书

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6名,奖金15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60名,奖金300元及获奖证书;

各奖项视参赛作品情况可空缺。本次比赛稿酬税费由获奖者本人自行申报缴纳。


七、活动说明

1、凡获奖作品,主办方有免费使用权,可在展览、画册、报刊、杂志、网络等相关非赢利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2、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他(她)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给主、承办单位造成损失的,投稿者应予以赔偿。

3、比赛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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