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国内赛事-“醉美金华”第二届全国摄影大展
“醉美金华”第二届全国摄影大展
责编: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1-17 来源: 点击:40479 次  【打印

金华,一座具有22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南宋女词人李清照“千古风流八咏楼,江山留与后人愁;水通南国三千里,气压江城十四州”诗句,生动体现了古婺金华的雄伟气势。

金华下辖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义乌市、东阳市、永康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十佳宜居宜游城市。风景秀丽, 旅游资源丰富,峰、洞、瀑、湖一应俱全,森林覆盖率60%以上。这里名人辈出,名胜古迹众多,历史底蕴深厚,自然风光和人文资源特色浓郁,自古就有“山水名城,南方邹鲁”的美誉。金华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品独具特色,全市共有A级景区48个,其中5A级1个、4A级19个;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5个、省级风景名胜区7个,国家级非遗项目32项和国家重点文保单位26处。

为充分展示金华优美的自然山水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主办方特举办“醉美金华”第二届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金华市文联、金华市旅游局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金华市摄影家协会、金华市文化馆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图片、人民网图片频道、中国网图片中国频道、中国报业网、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中国新闻图片网、中国国家公园网、金华新闻网、广众网、中国摄影网

征集主题

金华风光风情类:面向全国征集反映金华市行政区划内四季自然风光、民风民俗、人文景观、名胜古迹、传统村落、休闲生态旅游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金华三大廊道类:特别征集反映金华综合交通廊道、金义科创廊道、浙中生态廊道的摄影作品。

1.综合交通廊道: 围绕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目标,沿都市区“同心圆”布局建设两大交通闭合圈:一个是高速公路闭合圈;一个是轨道交通闭合圈,首个战略性、标志性项目是金义东轨道交通工程,总投资超300亿元,联通金华、义乌和东阳。以交通圈带聚合全市发展。

2.金义科创廊道 :以规划建设金华科技城为抓手,整合中欧生态工业园、新能源汽车小镇、金义宝电商小镇、义乌科创新区等平台,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集聚高端要素,发展中高端产业,全力打造代表都市区未来、体现地区先进生产力水平的金义黄金主轴。

3.浙中生态廊道 :东起磐安、西至兰溪。重点以“美丽城防”建设为抓手,推进金华江流域全域治理,以此撬动全域美丽产业发展,打造“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廊道集水利、交通、城建等功能于一体,融合文化、体育、旅游等产业,将极大提高金华的环境承载力和区域竞争力。

征集时间

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其中:

金华风光风情类:70幅/组

金华三大廊道类:30幅/组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金华市摄影家协会负责向投稿者进行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2017年以来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8幅)。

3.作品必须取材于金华市行政区划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名单。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主办方有权将本次大展2017年12月20日前的投稿作品推荐至中国梦影像公益广告大型摄影作品征集活动(http://dz.cppfoto.com/activity/home.aspx?activity=343)参与评选,如入选将进入中国梦影像公益广告作品库,并有机会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重要展览等场合得到展示。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 “参展”专区(dz.cppfoto.com)“第二届金华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其合作媒体有权在纸媒及信息网络上使用投稿作品宣传、介绍、展示、报道本次活动。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第二届金华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杨旸 电话:010—67014849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返回首页 | 关于天下摄影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摄影互动 | 招聘栏目 | 友情链接 | 网站导航 | 版权所有
天下摄影交流群:一群:35765943    二群:176326500  人像群:90556132
Copyright © 2009-2014 台州市天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2002614号 网站法律顾问:陈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