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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赛事-“美在桐庐”全省摄影大奖赛征稿启事
“美在桐庐”全省摄影大奖赛征稿启事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0-11-15 来源:浙江摄影网 点击:13246 次  【打印

一、活动目的:
  宣传桐庐旅游,提升“潇洒桐庐•富春江山水”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征集一批用于桐庐旅游宣传的精美照片。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桐庐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桐庐县风景旅游局  桐庐县文联 桐庐县广播电视台 桐庐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桐庐县各旅游景点
  支持媒体:中国旅游报、浙江摄影网、江南游报、《休闲》杂志、《钱江晚报》、自游网、桐庐信息传媒中心、桐庐新闻网、《今日桐庐》
  三、参赛细则:
  (一)大赛内容
  反映桐庐秀美山水风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元素,注重实用性、代表性和艺术性。作品取材对象主要包括三类:
  1、桐庐县各旅游景区景点;
  2、桐庐县主要乡村旅游点(包括莪山畲乡山寨、横村阳山畈、富春江芦茨湾、巴比松米勒庄园、百江紫燕山、合村瑶溪农家乐、芦茨土屋等);
  3、桐庐美食、茶室(楼)、疗养、保健、拓展、演艺等特色潜力行业的代表性场所。
  (二)参赛对象
  全国及省内各地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凡持有市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桐庐县摄影家协会、桐庐县老干部摄影协会会员凭本协会证件),在大赛活动期间可免门票进入各景区景点创作。
  (三)作品要求
  1、送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规格10英寸(长边尺寸),方片要求8×8英寸,作品一律不装裱,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不超过6幅,组照必须粘接成组。
  2、投稿时附带光盘(提供原始电子文件,规格为长边3000像素以上,单幅原文件须3M以上)。
  3、谢绝电脑后期特技制作、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寄送作品时请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及光盘一律不退。
  四、投稿及联系:
  1.作品截止时间:2011年5月10日(以寄到为准)
  2.投稿地址:桐庐县风景旅游局(桐庐县桐君街道富春路179号),   邮政编码:311500
  联系人: 刘国钢  联系电话:0571-64603110    
  五、大赛有关声明:
  (一)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宣传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用途,不另付稿费。
  (二)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三)凡省级以上摄影比赛等级奖作品以及电脑合成的作品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四)凡参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均视为无参赛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组委会解释。
  (五)本次大赛获奖作品作为参加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六)获奖作品所得税由获奖者本人承担。
  六、奖项设置:
  金奖   2幅    奖金各10000元
  银奖   5幅    奖金各5000元
  铜奖   15幅   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 30幅   奖金各300元
  入选   50幅   各奖价值300元的旅游套餐一份
  等级奖作品要求一半是外地作者
  七、评选方式:
  聘请国内著名摄影家担任评委,按照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进行评审,欢迎全国及省内各地摄影家踊跃参与。

“美在桐庐”全省摄影大奖赛组委会
2010年5月

 

本文转载于浙江摄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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