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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赛事-“激情山水.陶醉雷峰”全省摄影大赛
“激情山水.陶醉雷峰”全省摄影大赛
责编:小兰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4-13 来源:浙江摄影家协会 点击:9303 次  【打印

雷峰乡地处天台县大雷山脚,是首批国家级生态乡,浙江省十大最美乡镇之一,“治水美镇·浙江样本”50强,境内自然风光旖旎,历史文化璀璨,是养身养心圣地,旅游休闲乐园。雷峰乡有十里漂流、千亩梨花、万顷茶园,廊桥古窑,让人留恋忘返。三月已至,茶园碧波翠,梨花待君来,为此,浙江省摄影家协会、雷峰乡人民政府、台州市摄影家协会、天台县文联联合举办“激情山水·陶醉雷峰”全省摄影大赛,热情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雷峰乡人民政府、台州市摄影家协会、天台县文联

二、承办单位:天台县摄影家协会

三、摄影作品征集

1、投稿作品在内容上必须为反映雷峰乡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农村新貌的新作。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每组4~6幅照片)均可。

2、作者通过天台县摄影家协会网(http://www.yxgs.org/)进入影赛影展栏目,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像素,分辨率72dpi。

3、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4、本次大赛只接受近年拍摄的新作品。投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底

5、评审委员会是评选最终评判人,评选结束后要求入选者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底片或者原始数字影像以供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并可不支付报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8、作品入选本次大展的台州投稿者,可将其作为成绩之一申请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和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9、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稿酬  5000元

二等奖:2名:稿酬各3000元

三等奖:6名:稿酬各1000元

优秀奖:80名:稿酬各300元

本次活动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参展者上传作品后,在网站上公开显示,如发现不符合参展规则的作品则立即取消参展资格。符合参展规则的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在网上对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天台县雷峰乡人民政府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天台县文联

天台县摄影家协会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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