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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赛事-“我爱我家.美镇楚门”全省摄影大赛
“我爱我家.美镇楚门”全省摄影大赛
责编: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5-12 来源: 点击:7926 次  【打印

 楚门镇地处浙江东南黄金海岸线,位于玉环县北部,是全国著名的“文旦之乡”,拥有水暖阀门和家具两大主导产业,被誉为“阀门王国,家具新都”。先后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全国文明镇、浙江省最具吸引力小城市、浙江省“十大经典江南小镇”等称号。
  为全方位展现楚门优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历史文化,向大众宣传楚门镇“我爱我家”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特举办“我爱我家.美镇楚门”全省摄影大赛,热忱邀请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期待用你们不一样的视角发掘楚门独特风情。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玉环县楚门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玉环县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要求
  1、从不同视角反映楚门镇“我爱我家”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效和全民参与环境整治的新风尚;展现江南水乡楚门的秀美山水、人文风情、城市新貌、老街古韵、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及经济建设成就。
  2、热情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投稿作品必须是楚门镇区域范围内拍摄的作品。
  3、作品形式、风格、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要求4-6幅为一组(需用透明胶纸依顺序在背面连接),必须一人署名。规格一律为10英寸(长边),数码文件和反转片需制作成同样规格的照片投稿,勿装裱或卷寄。每幅作品背面均须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等相关内容,拒绝用网名。
  4、照片必须真实反映原貌,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改变色调等技术处理)。不收数码创意作品。
  5、建议数码相机尽量用大数据文件拍摄,投稿时请务必将作品电子文件(TIFF格式文件不低于30M,JPG格式文件不低于3M)刻成光盘或存入U盘一并附寄,用于影像鉴定、举办展览等,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奖资格。
  6、评审委员会是评选最终评判人,评选结束后可酌情要求入选者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底片或者原始数字影像以供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入选以上级别作品用于出版画册、举办展览以及其他的各种宣传活动,并不再支付报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9、主办方如使用参赛落选作品,在征得作者同意后付给稿酬。
  10、作品入选本次大赛投稿者,可将其作为成绩之一申请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时予以申报。
  11、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12、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四、奖项设置(奖金含税):
  一等奖1名  奖金5000元/名,荣誉证书一份。
  二等奖2名  奖金3000元/名,荣誉证书一份。
  三等奖5名  奖金1500元/名,荣誉证书一份。
  优秀奖70名 奖金300元/名,荣誉证书一份。

  五、截稿日期:
  2017年7月30 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六、投稿地址:    
  玉环县摄影家协会
  地址:玉环县玉城街道东城路3号《今日玉环》
  联系人:李瑾绘,手机:13656868176(662176),
  办公室:87227442,邮箱448472162@qq.com

        作品表(可复制)
作品标题作者姓名
拍摄时间拍摄地点
工作单位职  务
通讯地址邮  编
联系电话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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